重庆主城可以到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办理护照。
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地址为重庆市渝北区黄泥_黄龙路555号,可以乘坐公交461路、166路、245路、288路、818路、821路到达。

如需咨询可拨打联系电话:023-63961944。
扩展资料:
重庆主城区其他可以办理护照的网点
1、渝中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地址:渝中区和平路211号,联系电话:023-63735599 。
2 、大渡口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地址:大渡口区松青路92号,联系电话:023-89167231 。
3、 江北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地址:江北区中兴村13号,联系电话:023-67758476。
4、 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地址:沙坪坝区都市花园中路108号,联系电话:023-63755803。
5、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地址:九龙坡区九龙园区红狮大道1号,联系电话:023-63752666 。
6、 南岸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地址:南岸区金紫街199号,联系电话:023-62807722。
重庆护照办理指南
万州区办理护照地点在万州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具体地址是重庆市万州区和平路1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四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重庆周末可以办理护照吗
法律分析:一、办理材料:
1、《中华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表格可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或在http://wwwcqgagovcn网站下载并双面打印。
2、出入境证件照片检测采集回执单(须在具有重庆市出入境证件数字照片采集检测条件的相馆拍摄照片并领取回执单)。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满16周岁公民除外)。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未满16周岁公民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所有监护人均出具的同意其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6、未满16周岁公民应当由监护人陪同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7、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意其因私出国证明。
8、公安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流程:
1、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当事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批: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制证:制证机构应当在本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制证工作。

4、领证: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重庆市办理护照流程材料,2019年重庆市护照办理地点与流程规定
重庆办理《护照》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周日不予办理,具体详情如下
一、办理地点及电话
(1)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
办理地址:金石大道 311 号
咨询电话: 023 - 63961944
(2)重庆市各区县公安局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具体办证地点时间咨询电话见链接重庆公安出入境办证厅地址及电话一览表
二、办理流程
(1)登录“重庆公安出入境网上服务大厅”,点击“网上预约”申请
(2)持相关材料到预约的办理地点排队办理
(3)现场领取申请表,或凭《居民身份证》使用自助填表机打印申请表(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并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半身彩色照片)
(4)至相片采集室拍摄照片,并领取照片回执单(申请时需提交)
(5)复印相关资料(《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薄》等)
(6)采集或核验两枚指纹(但因指纹缺失或损毁无法采集指纹的、 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除外)
(7)领取《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确认无误后签名
(8)于递交申请当日在缴费窗口缴费,或扫描《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上的二维码(当日有效)缴费
(9)领取《护照》,办理时可申请邮寄,或直接到办理窗口领取
以上资料来源于:
重庆公安出入境网上服务大厅
一、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受理的条件:凡常住户口在重庆市内的,可向户籍所在地区、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申请材料,也可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大厅递交申请材料办理。
二、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所需的材料:
(一)16周岁以上: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护照标准照片1张及回执1份(须在具有重庆市出入境证件数字照片采集检测条件的相馆拍摄并领取回执)。
3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意其因私出国的证明。
(二)16周岁以下:
1申请人身份证,如无身份证的需提交户口簿。
2监护人身份证。
3户籍不能证明监护关系的,需提交关系证明。

4监护人必须陪同前往办理,若不能陪同,需提交监护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并收取复印件,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原件。
三、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的时限:首次办理出入境证件需10个工作日,港澳通行证持证签注需5个工作日。
四、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的收费标准:护照200元/证,加注20元/次。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签注2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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