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想要会见律师,那得要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会见手续材料。而一般情况下,会见一次的费用是两到三千元。如果辩护难度越高,律师费用也会越高。
在影视剧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犯罪嫌疑人在被关进看守所后,会请律师为其进行辩护。现实生活中也常有这样的情况,因为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也有权聘请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讯问或是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给自己聘请律师了。被聘请的律师之后可依法行使其会见通信的权利。
而身处看守所等羁押场所的犯罪嫌疑人要想会见律师,就需要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会见手续材料。一般来说,这些材料包括所聘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八)、委托书(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五)、法律援助公函(法律援助中心出具的?指定辩护函?)。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除了犯罪嫌疑人本人自行委托辩护外,只能是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或是近亲属作为委托人这里的?近亲属?,指的是犯罪嫌疑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兄弟姐妹。而在第一次办理会见手续时,委托人就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或是户口本等能证明委托人与嫌疑人之间系近亲属关系的材料。在准备好材料、办好律师会见手续后,犯罪嫌疑人就可以顺利会见律师了。
至于会见一次律师的收费,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大部分律师会见一次的收费在两千到三千元。如果辩护的难度越高,那么律师的费用也越高。
找律师会见一次需要多少钱?
1、律师会见一次大概几千元左右,律师会见收费是弹性的,根据案件大小和律师的经验来收取,目前深圳收费的标准2000-6000不等;
2、律师会见需要犯罪嫌疑人委托(之前就已经委托或者通过办案人传达)、嫌疑人家属委托(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配偶),是表弟,不可以委托;
3、目前,人在看守所,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家属是无会见的。
4、按照新的法律规定,现在律师会见无需审批,只要委托就可以会见,就是说,刚刚抓进看守所律师当天就可以会见的。
二、侦查阶段能会见律师吗?
1、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2、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3、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要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法律内容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很多涉及刑事案件流程方面的问题,大家可能不是特别的了解,刑事案件进入到侦查程序,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采取了强制措施,那么此时是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律师是可以在这个阶段收费接受委托并会见当事人的。
请点击输入描述(最多18字)
每个律师收费标准不一样,一般在律师会见一次费用2000元,律师会见时间不限,根据案情复杂程度来确定。建议去律师事务所询问。
律师事务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律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是: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3)有符合律师法规定的律师。?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律师事务所负有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
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的原则在内部设置若干业务组。律师事务所原则上设在县、市、市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有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也有律师个人开办的个人所,律师合作开办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前者与法律顾问处的性质相同,只是名称不同而已。后者是在改革开放中新出现的,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它们从事的法律服务内容没有什么区别。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