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包括,布局一批宜居宜业人才社区,三年内10万套人才公寓、最高800万购房补贴、最高100万引才奖励;组织实施六大行动,对引进的重大创新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分别给予最高5000万元和1000万元的项目经费;推动创新资本集聚,直投规模超20亿的姑苏人才基金、最高5000万(企业)和500万(个人)无抵押信用贷款,努力构建人才创新创业新天堂。
一、就业补贴的申请条件为:

1、必须是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2、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有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3、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二、就业补贴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网上申报,并选择送达方式;
2、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初审和审核工作;
3、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公示申请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苏州有没有大学生就业补贴
根据我国相关的政策规定,一般情况下,自主创业补贴的申请条件为:当地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和应届大学毕业生在本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申请人取得营业执照六个月后提出申请,企业的注册地和经营场所限于苏州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申请人必须是已设立企业的法人或者个体经营者。需要注意的是,补贴的领取期限是两年。根据我国相关的政策规定,一般情况下,自主创业补贴的申请条件为:当地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和应届大学毕业生在本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申请人取得营业执照六个月后提出申请,企业的注册地和经营场所限于苏州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申请人必须是已设立企业的法人或者个体经营者。需要注意的是,补贴的领取期限是两年。.重点企业至社保参保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申报手续;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各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及时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经审核通过的重点企业进行公示7天,录入经办信息系统后,按实划转至申请单位社会保险账户。
对于苏州应届生就业补贴,需要满足的条件有:本市生源毕业年度(毕业后一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已在户籍所在社区(村)初次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且未实现就业。补贴的标准为1000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五条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满足条件就有。
对于苏州应届生就业补贴,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本市生源毕业年度(毕业后一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3.已在户籍所在社区(村)初次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且未实现就业。补贴的标准为1000元/人。
《苏州市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实施细则》
主要特点
(一)此次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家庭和特困职工救助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二)补贴的标准为1000元/人,补贴资金于次月月底前拨付至毕业生个人市民卡银行账户。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包括七类,分别是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招用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临时生活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以及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就业协议的含义:就业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申请条件: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的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属于困难家庭;是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
法律依据:

《苏州市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实施细则》
第一条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的发放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本市生源毕业年度(毕业后一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家庭和特困职工救助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3.已在户籍所在社区(村)初次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且未实现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