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以铜为金。至于金的价值,你知道商鞅立木不?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之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十金。百姓对此感到诧异(因为事情很简单却赏很多的钱),不敢去搬。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后颁布了那法令。
当时的百姓对十金都觉得很多,至于万金,就需要你的理解了。
呵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