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

核心提示对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与当地非公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市政府给予每人每月本科生600元硕士研究生800元博士研究生2000元的工作津贴最长补助3年建立高校毕业生住房基本保障制度凡铜陵市企事业

对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与当地非公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市政府给予每人每月本科生600元

硕士研究生800元

博士研究生2000元的工作津贴

最长补助3年

建立高校毕业生住房基本保障制度

凡铜陵市企事业单位引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购房补贴及住房租赁补贴。

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制度

在铜陵办理高校毕业生报到、落户、求职登记手续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

登记失业的铜陵籍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

按每人每月1000元给予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期限6个月。

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实行灵活就业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按职工养老保险每月250元、医疗保险每月60元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实施意见》提出

_高校毕业生在铜陵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最高可申请15万元,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最高可申请50万元,享受全额贴息。

_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5000元,经专家评审属于科技类创业创新项目的,按评审类别分别给予5万至1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铜陵市还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

提出用3年时间,在全市培育15个高校毕业生集聚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专门用于高校毕业生引进和培养工作。对首次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企业实际新招用人数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

鼓励企业吸纳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在校生、毕业生来铜参加实习和就业见习。

对当年吸纳30人以上毕业生来铜实习的企业,按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吸纳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企业,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最长补贴12个月。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汇总

1.鼓励高校毕业生来铜应聘补贴

定期组团邀请省内外高校毕业生来铜参加人才交流活动,按照“谁邀请谁补贴”的原则,免费提供食宿,并按照省内200元/人、省外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补贴。

2.在铜非公企业就业工作津贴

(1)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与我市非公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本科生6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800元/人.月、博士研究生2000元/人.月的工作津贴,最长3年。

(2)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与我市非公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300元/人.月的工作津贴,最长2年。

3.来铜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

在我市办理高校毕业生报到、落户、求职登记手续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求职补贴。

4.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

登记失业的铜陵籍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按1000元/人.月给予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期限6个月。

5.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

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灵活就业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按职工养老保险250元/月、医疗保险60元/月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6.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1000元求职创业补贴。

7.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高校毕业生在铜自主创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最高可申请15万元,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最高可申请50万元,享受全额贴息。

8.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享受补贴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5000元,经专家评审属于科技类创业创新项目的,按评审类别分别给予5-1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他人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带动3人就业的每年补贴2000元,超过3人的,每增加1人再补贴1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9.入住特色小镇、大学生创业园优惠政策

对入驻各类特色小镇、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的大学生创业实体,按照“1免2减半”的标准给予场地租金补贴,对未入驻特色小镇、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的大学生创业实体,按5元/m2.月补贴,补贴面积最多不超过400m2,最长不超3年。

10.校园招聘会补贴

在铜高校免费举办高校毕业生公益性招聘会并向市人社部门报备的,按照40元/人标准给予校园招聘会补贴。

11.学校推荐毕业生在铜就业一次性补贴

(1)本地高校组织应届毕业生留铜就业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就业人数占当年应届毕业生总数20%以上的,按600元/人给予一次性补贴。

(2)本地技工院校和中职学校组织应届毕业生留铜就业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就业人数占当年应届毕业生总数30%以上的,按500元/人给予一次性补贴。本地职业院校开展 “工学一体”培养,备案学员毕业后与合作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分别给予企业和职业院校1500元/人一次性补贴。

12.集聚示范企业、企业新录用高校毕业生补贴

(1)3年时间,在全市培育15个高校毕业生集聚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专门用于高校毕业生引进和培养工作。

(2)对首次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企业实际新招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岗位补贴,单个企业当年累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的,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金额给予补贴,补贴期限1年。

13.企业吸纳毕业生实习补贴

对当年吸纳30人以上毕业年度毕业生来铜参加实习的企业按2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14.离校未就业见习补贴

对吸纳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企业,按照1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最长补贴12个月;对经年度评选获得优秀的就业见习基地(单位)给予最高2万元奖励。

15.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

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开展岗前培训,按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对在岗高校毕业生开展技能提升培训的,按照取得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人数,分别按1000元/人、2000元/人、3500元/人、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对在岗高校毕业生,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后并继续在企业工作满1年以上的,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16.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鼓励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专职从事公共管理、社会服务等工作。基层特岗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视同基层工作经历。

铜陵市位于安徽省中南部,长江中下游南岸,既是一座临江近海的年轻城市,又是有着三千年历史的“中国古铜都”。

 铜陵市委党校成立于1959年,1997年被批准为大专体制,2005年铜陵市行政学院、铜陵市社会主义学院在市委党校正式挂牌,实行“一套机构、三块牌子”。铜陵市委党校是市委直属事业单位(副厅级规格),是市委培训党的干部和开展理论研究的部门。校园占地180亩,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环境优美,设施齐备,培训资源丰富,是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主体班教学基地、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学研究基地、安徽省公务员培训基地,现有教职工78人,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人,硕士研究生14人。

 近年来,铜陵市委党校坚持特色立校、质量兴校、人才强校、开放办校、从严治校,不断提高办学治校水平,充分发挥了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在安徽省党校系统办学质量评估中连续六年位列第一方阵,荣获“全省示范党校”称号,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为开启“十四五”新征程,继续推进铜陵党校事业向更高台阶迈进,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发展急需的高层次教研人才。

 二、引进岗位:专业教师2名

 三、基本条件

 (一)引进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并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志从事党校教学科研工作;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尚在服务期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同意报考的除外);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不属于此次人才引进范围。

 专业:

 博士: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

 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030204)、经济学(02)、社会学(03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公共管理(1204)等专业学科。

 硕士: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030204)、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020106)、区域经济学(020202)、产业经济学(020205)、社会学(03030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行政管理(120401)等专业学科。

 (四)学历学位:具有硕士、博士学历(学位),专业方向一致者优先,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需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

 (五)年龄:博士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2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其他

 本次引才参照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和《安徽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汇总》作为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如实填写(准确完整)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为准。辅修专业证书不能作为报考所需专业的依据。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上可查询认证(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学位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并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所在学校出具相关毕业证明);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服务期和有关待遇

 (一)博士

 录用后,服务期为5年。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享受教学科研资助等校内教研人员激励政策,并享受以下待遇:

 1、在本市新落户的博士人才,可按照《〈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创业就业人员购(租)房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铜政办〔2019〕13号)享受相关人才引进政策;

 2、在本市(市区)购房的,可选择享受购房补助和安家费20万元;本款规定与上述第一款我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待遇不重复享受;

 3、暂不在本市购房或租房的,学校可安排入住市人才公寓(一人一套,二室一厅),给予报销房租,配齐电视、空调、网络等;

 4、自入职当月起享受内聘副教授工资待遇,直至正式获聘副教授为止;

 5、每月给予生活补助1000元。

 服务期满后留校工作的,每3年为一聘期,继续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

 (二)硕士

 聘用后,服务期限为5年。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享受教学科研资助等校内教研人员激励政策。

 符合条件的硕士人才,可按照《〈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创业就业人员购(租)房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铜政办〔2019〕13号)享受相关人才引进政策。

 五、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报考者须及时将个人报考材料发送到电子信箱:tldxzzrsc@163.com,并在信件标题中注明“姓名+专业+硕/博士”。

 报名材料包括:

 1、《中共铜陵市委党校2021年公开引进硕博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档、学位认证报告电子档;

 4、其他证明材料电子档或复印件;

 5、其余简历以Word文档形式作附件。

 本次引进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8月2日。

 (二)资格初审

 1、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报名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虑到疫情防控等因素,如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招录计划比例超过5:1的,采取比选方式择优确定入围考核人选,最终参加考核人员名单通过网站公布;

 3、考试报到时提交各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材料原件,并签订诚信书;

 4、报考者应填写准确****,并保持畅通(请务必填写手机号);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须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三)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工作将根据疫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以公告通知为准,采取笔试、试讲、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将提前公告或电话通知。

 试讲和答辩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并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履行体检、考察等程序。

 (四)审批录用。根据考察情况,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六、纪律要求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和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铜陵市委党校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详询,联系人:吕老师0562-5884179,18656221559;

 监督电话:0562-5880323(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2021年度铜陵市委党校引进硕博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中共铜陵市委党校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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