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了解次氯酸钙是什么?次氯酸钙,即俗称的漂白精,
外观与性状:白色粉末,有极强的氯臭。其溶液为黄绿色半透明液体。

熔点(℃):100(分解)相对密度(水=1):2.35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6.9 分子式:Ca(ClO)2 分子量:142.99 溶解性:溶于水。EINECS号 231-908-7
强氧化剂。遇水或潮湿空气会引起燃烧爆炸。与碱性物质混合能引起爆炸。接触有机物有引起燃烧的危险。受热、遇酸或日光照射会分解放出刺激性的氯气。
通常用于化工生产中的漂白过程,以其快速的起效和漂白的效果突出而在工业生产中占据重要作用。但由于其是强氧化剂对人的危害极大,切不可用于工业外其它目的,使用时也要注意自身防护,避免被腐蚀。另外,其大量的挥发也有强大的致癌性,保存时一定需注意。综上所述,你一定要去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经营场所符合工商部门关于经营场所的有关规定要求。
(2)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3)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营单位租赁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与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所有者共同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单位在窗口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前,必须在网上进行注册登记申请,申请表必须网上填写在线打印。
申请单位向市安监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应提交如下材料(材料一式3份,附电子版1份,规格统一为A4复印纸大小,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标注:XXXX公司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重新办理、换证)申报资料):
申请材料包含: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重新办理申请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
3.由取得省级以上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4.经营和储存场所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消防验收文件形式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有关事项通知》粤公通字〔2003〕153号要求);
5.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具结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
6.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取得相应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是外籍人员不能参加培训的,要提供外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8.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属于监控化学品或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须出具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10.自有或租赁储存场所、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提交储存场所(设施)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储存场所(设施)依法设立的有效证明(如储存安全备案告知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等)、储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提交取得相应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11.零售经营场所、储存场所的防雷设施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12.安评委托书和安评合同书复印件;
13.经营单位经营场所和储存场所的真实照片。
基本要求:
1.所有材料的打印件、复印件、复制件均需使用A4白色胶版纸;
2.分卷装订成册,第一卷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第二卷 《各类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三卷 《安全评价报告》、第四卷 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3.每卷要求有目录和连续页码;
4.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印章,受理人员对原件核实后,原件退回申请人。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次氯酸钙
化学品英文名称: calcium hypochlorite
中文名称2: 漂白粉
英文名称2: Bleaching powder
制取的原理: 2Ca(OH)2+2Cl2=CaCl2+Ca(ClO)2+2H2O
技术说明书编码: 515
CAS No.: 7778-54-3
分子式: Ca(ClO)2 、CaCl2·Ca(OCl)2·2H2O (往往含有Ca(OH)2、CaCl2、Ca(ClO2)2和Cl2等杂质。)
分子量: 142.99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CAS No.
次氯酸钙 7778-54-3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本品粉尘对眼结膜及呼吸道有刺激性,可引起牙齿损害。皮肤接触可引起中至重度皮肤损害。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 本品助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强氧化剂。遇水或潮湿空气会引起燃烧爆炸。与碱性物质混合能引起爆炸。接触有机物有引起燃烧的危险。受热、遇酸或日光照射会分解放出剧毒的氯气。
有害燃烧产物: 氯化物、氧化钙。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直流水、雾状水、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勿使泄漏物与还原剂、有机物、易燃物或金属粉末接触。小量泄漏:避免扬尘,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转移至安全场所。大量泄漏:用塑料布、帆布覆盖。然后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穿胶布防毒衣,戴氯丁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远离易燃、可燃物。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还原剂、酸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禁止震动、撞击和摩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0%。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还原剂、酸类、易(可)燃物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不宜大量储存或久存。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建议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
眼睛防护: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 穿胶布防毒衣。
手防护: 戴氯丁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工业级 有效氯含量:一级≥32%;二级≥30%;三级≥28%。
外观与性状: 白色粉末,有极强的氯臭。其溶液为黄绿色半透明液体。
pH:
熔点(℃): 100(分解)
沸点(℃): 无资料
相对密度(水=1): 2.35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6.9
饱和蒸气压(kPa): 无资料
燃烧热(kJ/mol): 无意义
临界温度(℃): 无意义
临界压力(MPa): 无意义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无资料
闪点(℃): 无意义
引燃温度(℃): 无意义
爆炸上限%(V/V): 无意义
爆炸下限%(V/V): 无意义
溶解性: 溶于水。
主要用途: 用作消毒剂、杀菌剂、漂白剂等。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禁配物: 强还原剂、强酸、氨、易燃或可燃物、水。
避免接触的条件: 空气。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850 mg/kg(大鼠经口)
LC50: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用安全掩埋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51043
UN编号: 1748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O52
包装方法: 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全开口或中开口钢桶;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时单独装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严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并车混运。运输时车速不宜过快,不得强行超车。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均应彻底清扫、洗净,严禁混入有机物、易燃物等杂质。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5.1 类氧化剂。其它法规:漂白粉、漂白液生产安全技术规定 (HGA007-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