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水产养殖条件

核心提示保证鱼、贝、藻类正常生长、繁殖,不得有异色、异味、异臭。水面不得出现明显的油膜和浮沫。法律依据:《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第五条水产养殖用水应当符合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2—2001)或《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

保证鱼、贝、藻类正常生长、繁殖,不得有异色、异味、异臭。水面不得出现明显的油膜和浮沫。

法律依据: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条水产养殖用水应当符合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2—2001)或《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1—2001)等标准,禁止将不符合水质标准的水源用于水产养殖。

第六条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监测养殖用水水质。养殖用水水源受到污染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确需使用的,应当经过净化处理达到养殖用水水质标准。

养殖水体水质不符合养殖用水水质标准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停止养殖活动,并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其养殖水产品按本规定第十三条处理。

第十条水产养殖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养殖技术规范操作要求。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配置与养殖水体和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水处理设施和相应的水质、水生生物检测等基础性仪器设备。水产养殖使用的苗种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质量标准。

养鱼的水质有什么要求?

法律分析: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法律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水域功能类别高的标准值严于水域功能类别低的标准值。同一水域兼有多类使用功能的,执行最高功能类别对应的标准值。实现水域功能与达功能类别标准为同一含义。

水质如何分类的?有哪些标准?

池塘养鱼水质要求微碱性(pH7~85)、硬度5~8、透明度30厘米左右、溶氧3~6毫克/升。放养前应清除池内过多的淤泥、修整堤埂和用生石灰等药物杀灭病虫害。

池内浮游生物和悬浮有机物丰富,光合有效辐射一般很少能透射到05米以下水层,应进行机械增氧或加注溶氧量较多的新水,以改善近底层水的溶氧条件,提高放养量和产量。

扩展资料:

池塘是养殖场的主体部分。按照养殖功能不同可分为亲鱼池、鱼苗池、鱼种池和成鱼池等。池塘面积一般占养殖场面积的65%~75%。各类池塘所占的比例一般按照养殖模式、养殖特点、品种等来确定。

中国池塘养鱼的整个生产过程大致分为:主要用人工方法繁殖鱼苗(见鱼类人工繁殖)、鱼苗鱼种培育(见鱼类苗种培育)和食用鱼养殖3个主要阶段。

参考资料来源:-池塘养鱼

养殖场废水排放标准

按地下水化学成分进行分类,依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进行分类。

具体分类方法:

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中较普遍采用的 4 种评价方法:单因子评价法、F 值评分法、模糊综合评价法和灰色关联分析法的基本原理,并以主要开采层位的地下水水质样品检测数据为例,运用以上 4 种评价方法来对地下水水质样品进行质量综合评价,再对比与综合分析不同评价方法的评价结果。

结果表明: 单因子评价法虽然不能反映水体的实际水质,但能直接反映水质样品中各单项指标的超标程度,可以明显的确定主要污染指标; F 值评分法只有在各类单项指标出现较分明的级别分类、超标指标较多或没有的情况下才能较正确的反映出实际的水质状况,但是却凸显了最严重的污染指标级别; 而模糊综合评价法和灰色关联分析法能更加科学、有效地利用水质样品的检测数据,排除了采用简单评价法中只能以一个数字指标值作为分界线的缺点。

中国地面水分五大类:

一类水质: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二类水质: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三类水质: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回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四类水质: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五类水质: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水产养殖的水质要求怎么判断?

法律分析:(1)当水产养殖废水排入下列水域,执行一级标准。

(2)当水产养殖废水排入下列水域,执行二级标准。(3)当水产养殖废水排入①和②以外的水域时,水质必须符合待排入水域的质量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六条 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其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水达标排放,防止污染水环境。

生产上可将水质分为瘦水、肥水、老水和优质水华水等四个类型

瘦水型水质——渔谚有“清水白汤白养鱼”之说。

肥水型水质——渔谚有“肥、活、爽”之称。

老水型水质——渔谚有“肥而不活是老水”之说。

优质水华型水质——渔谚有“水华水养危险鱼”之称。

1、看水色:

池塘水色可分为黄褐色(包括姜黄、茶褐、红褐和褐中带绿等)和绿色水(包括黄绿、油绿、蓝绿、墨绿和绿中带褐等)。这两类水均为肥水型水质。但相比之下,黄褐色水质优于绿色水。

2看是否有水华

水华是水域物理、化学和生物特性的综合反映。浮游植物大量繁殖形成水华,就反映了该种植物所适应的生态类型及其对鱼类的影响,加以水华中的浮游植物种类单一,水华的颜色和形态容易判别。

3、看下风处油膜

某些藻类不易形成水华或受天气、风力影响,水华不易观察。可根据下风处油膜多少、油膜颜色和形状来判断水质优劣。一般肥水池下风油膜多,粘性发泡,有日变化(上午少、下午多),呈烟灰色或淡褐色,午后往往带绿色,俗称“早红夜绿”。油膜中除包含大量有机碎屑外,主要的指标生物是壳虫藻(年幼藻体呈绿色,老化藻体呈褐色或黑色)。如遇铁锈色油膜(血红眼虫藻)、粉绿色油膜(扁裸藻)等均为瘦水型水质

4看水色变化

优良的水质有月变化(十天、半月水质浓淡交替)和日变化(上午水色淡、下午水色浓,上风处水色淡、下风处水色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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