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到期装修怎么处理

核心提示法律解析:你说的不太清楚,希望及时补充问题,先简单说一下,这主要需要分析你们所签定的租赁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如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形成附合装饰装修归出租人了,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

法律解析:

你说的不太清楚,希望及时补充问题,先简单说一下,这主要需要分析你们所签定的租赁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如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形成附合装饰装修归出租人了,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但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如还有需要,再回复或联系。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 第十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友情链接
鄂ICP备19019357号-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