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光,就是布置灯光,即根据电视节目的内容、主题,选择采用某些灯具及阻光工具,在整个拍摄场景中产生某种光线效果。这种光线效果要具备四个功能:
1.满足摄录技术上所需的照度、色温、亮度对比。

2.完成画面形象的造型,要化画面的平面结构,为视觉上的立体结构,表达物体的质感、立体感和画面的空间透视感。

3.利用光的方向、强弱、软硬及色调的配置,契合电视节目的主题、内容,帮助表达人物的情感和内心世界。
4.形成一种意境,或造成一种特殊艺术效果。布光方法,顾名思义就是布光所采用的方法。由于没有清晰的符合电视照明艺术规律的分类原则,因此许多灯光师对布光方法的语义感到有些模糊和模棱两可。在电视节目制作中,提起布光的方法,会有很多。例如:三点布光法、总体布光法、多主布光法、连续布光法、分区布光法、自然光效法、传统布光法、夜景布光法、虚拟布光法等等。我们认为,这些布光方法实际上可以分为具体方法和宏观方法两类。具体方法就是布光时为达到一个具体目的而采取的一些技巧和手段。如连续布光法、分区布光法、夜景布光法、。宏观方法则是从节目的整体出发,为达到一种意境或审美效果而选择采用的设计思路。在电视照明艺术中,作为其物质支持的照明技术和某些技巧性很强的具体布光方法固然重要,但是具备审美价值的布光设计才是其之所以成为“艺术”的决定因素。本文论述的布光方法是具有审美意义的宏观层面上的布光方法。二.分类从宏观的层面分析,或从接近美学的视点观察,布光方法应分四种:三点式布光法、大平光布光法、虚拟布光法和装饰性布光法。
1.三点式布光法,是一种经典的布光方法。它用主光,副光,逆光对被摄者进行布光,有意识地在被摄者的面部造成阴影,使之有明暗变化,但整体影调并不超出摄像机的动态范围,而且还能使被摄者与背景明显区别开来。这种布光方法在具体使用中并没有把三种光固定在某个位置,它是按被摄者的脸型来确定主副光的位置,而且实际上在三种光之外还使用一些修饰光来掩饰或突出某种特点。这种布光法适合给单个主持人布光,便宜的摄影设备,被摄者一增多,光效不好控制。
2.大平光布光法,是指所有的灯不分主次,一律打向被摄者及背景,使被摄者及背景表面形成均匀的亮度,不突出同时也不掩饰被摄者及背景的特点,让观众一览无余。这种布光法适合被摄者相貌身材比较好或化妆服装很考究的拍摄情况。优点是基本上一次布好光,以后就不用再动了,而且可以较好地去掉阴影。缺点是光线没有层次感,没有光与影的韵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