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

核心提示我为大家整理、提供成都市办理失业登记证的办理指南和流程。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成都市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一、了解办理条件申请人在办理前了解办理条件和相关要求。·办理条件:1、成都行政区域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

我为大家整理、提供成都市办理失业登记证的办理指南和流程。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成都市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

一、了解办理条件

申请人在办理前了解办理条件和相关要求。

·办理条件:

1、成都行政区域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居民;

2、在成都市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以及社区就业的劳动者;

3、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在农村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含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已转让的),处于无业状态的成都市居民;

4、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在农村土地(林地)被依法征用、流转后剩余土地面积低于0.3亩/人并处于无业状态的成都市居民;

5、法定劳动年龄内,为农民合作社服务且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含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已转让)的农业职业经理人;

4、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成都市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

5、本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农村户籍),非本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非本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拟在我市创业园区孵化创业项目的;

6、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自主创业就业退役士兵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城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

·政策依据:

1、《成都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成劳社发〔2009〕176号)

2、《关于统一我市城乡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和就业援助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1〕2号)

3、《成都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成人社发〔2014〕66号)

二、提交申请和现场登记

申请人在村社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并进行登记。

·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户籍提供常住地居住证);

2、1寸免冠照片1张;

3、填写并提交《个人就业登记表》或《个人终止就业(失业)登记表》;

4、根据申请人的不同情况,需提交的材料:

(1)新成长劳动力,从事灵活就业和社区就业后失业的人员,可直接申请办理;

(2)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3)原个体经营业主,应提供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歇业证明;

(4)失地农民,应提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征用有关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

(5)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异地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出具毕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出具《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仅在毕业年度适用);

(6)农业职业经理人,应提供由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评价委员会颁发的《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

(7)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人员,应提供原所在部队出具的复员退役证明;

(8)刑释解教人员,应提供劳改、劳教部门出具的证明;

(9)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非本市户籍在常住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又失业的,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和常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村社区(成都市户籍人员)或居住地村社区(非成都市户籍人员)

三、领证

申请人在审核公示通过,接到通知后到村社区就业服务点领取《成都市就业失业登记证》

·获取材料:《成都市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村社区(成都市户籍人员)或居住地村社区(非成都市户籍人员)

·办理费用:无

·办理所需时间:提交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城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

·政策依据:

1、《成都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成劳社发〔2009〕176号)

2、《关于统一我市城乡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和就业援助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1〕2号)

3、《成都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成人社发〔2014〕66号)

大学毕业生办理失业证需要什么证件

就业失业登记证现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各地办理材料与程序大体相同,此处以佛山市禅城区举例说明。

申请材料:

业务情形1:本省外市和外省户籍人员初次办理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对后退回,收复印件1份);

(2)本人二寸近照1张(收原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核对后退回)。:

业务情形2:本市户籍人员初次办理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对后退回,收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户口薄(原件核对后退回,收复印件1份);

(3)本人二寸近照1张(收原件);

(4)本人学历证书(原件核对后退回)。

业务情形3:毕业年度内我市高校在校毕业生初次办理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对后退回,收复印件1份);

(2)本人二寸近照1张(收原件);

(3)本人学生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业务情形4: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本市初次办理

(1)本人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核对后退回,收复印件1份);

(2)本人二寸近照1张(收原件);

(3)本人学历证书(明)(原件核对后退回);

(4)台港澳人员失业证明(收原件);

(5)原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收原件,判决书或仲裁书收复印件1份)

(6)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原件核对后退回,收复印件1份)。

业务情形5:证件遗失或损毁的人员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对后退回,收复印件1份);

(2)本人二寸近照1张(收原件);

(3)属遗失的,持本人签名的遗失声明(收原件);

(4)属损毁的,持损毁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收原件)。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和审核申请资料;

3.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登记备案,发放或更新证件。证件遗失补发的,同时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发布遗失公告。

扩展资料

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明更名发放工作

根据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需要,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各地可新印制一批《就业创业证》先向有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向就业创业地(直辖市除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

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当地(直辖市除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为其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就业创业地(直辖市除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的样式、栏目解释、填写办法、印制技术及发放管理等要求继续按照《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执行(封面和内页第1页(暗码)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字样变更为“就业创业证”)。

各地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在就业领域的推广应用工作,以其加载的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电子记录,逐步替代纸质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明。

参考资料:

核发《就业创业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 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株洲县人民政府?

大学毕业生办理失业证需要的证件有: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户籍提供常住地证明材料)、1寸免冠照片1张,填写《个人终止就业(失业)登记表》以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出具毕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出具《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仅在毕业年度适用)。

扩展资料

 失业登记。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在农村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含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已转让的)或土地(林地)被依法征用、流转后剩余土地面积低于0.3亩/人并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居民,在户籍地的社区(村)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2.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在常住地的社区(村)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本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农村户籍),毕业后在户籍地的社区(村)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非本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可到市或区(市)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非本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拟在我市创业园区孵化创业项目的,在创业所在地的社区(村)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4.法定劳动年龄内,为农民合作社服务且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含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已转让)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在户籍地的社区(村)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5.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自主创业就业退役士兵,在户籍地的社区(村)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6.社区(村)就业服务机构对失业人员失业登记资料进行审核,并将失业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就业登记录入成都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四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信息管理系统。

 《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

 (一)发放对象。

 1.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以及在社区就业的劳动者;

 2.法定劳动年龄内,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

 3.已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所需资料。

 1.必备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户籍提供常住地证明材料)、1寸免冠照片1张,填写《个人终止就业(失业)登记表》;

 2.补充材料:

 (1)新成长劳动力,从事灵活就业和社区就业后失业的人员,可直接申请办理;

 (2)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3)原个体经营业主,应提供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歇业证明;

 (4)失地农民,应提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征用有关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

 (5)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异地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出具毕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出具《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仅在毕业年度适用);

 (6)农业职业经理人,应提供由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评价委员会颁发的《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

 (7)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人员,应提供原所在部队出具的复员退役证明;

 (8)刑释解教人员,应提供劳改、劳教部门出具的证明;

 (9)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非本市户籍在常住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又失业的,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和常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带上相关资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乡)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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