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是公务员吗

核心提示不是公务员,永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于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是:为职工劳动就业创业指导;就业创业政策扶持;人才流动管理、档案托管、人力资源服务等;职业介绍,开展现场招聘会和网络招聘会

不是公务员,永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于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是:为职工劳动就业创业指导;就业创业政策扶持;人才流动管理、档案托管、人力资源服务等;职业介绍,开展现场招聘会和网络招聘会等活动;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实训);创业担保贷款;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失业保障;其他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认真履行本单位承担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承办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厦门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简介

是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副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建立创业项目征集制度,实施就业倍增计划的组织协调和公共服务机构。中心力求通过政府搭建公共创业服务平台,综合运用促进就业政策,整合社会服务资源,建立集创业项目征集推介、创业指导、创业培训、政策咨询、代理代办等功能于一体的长效工作机制。优化创业环境,吸引创业项目,协调社区资源,鼓励广大有能力的劳动者实现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实施"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就业倍增计划。

创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一是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创业项目,为广大有能力和条件的社会劳动者提供及时的创业项目信息;二是开展面向失业人员和其他社会劳动者的创业培训和创业见习;三是组织专家和专业人士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四是组织创业扶持政策的相关部门开展"一站式"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项目征集

面向全社会征集规模小、投资少,适应不同年龄、学历和投资层次参与的创业项目,与部分企业建立长期的项目合作伙伴关系,为创业项目征集提供可靠和稳定的项目来源。

项目评价

由专家志愿团成员组成项目评价组,根据本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要求,对创业项目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和环境风险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编制项目实施建议报告。

项目发布

经评价确认的创业项目,定期向社会公布,同时制作展示和宣传资料,对创业项目和实施建议进行宣传。

创业辅导

为创业者提供项目论证、市场分析、开业策划、开业登记、企业管理、信贷融资、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咨询、指导和服务,组织项目展示、咨询、考察和洽谈。

创业培训

由经认定的培训机构对需要进行创业培训的项目执行人开展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的创业培训(SYB),提高他们的经营管理素质和创业能力。

后续服务

组织专家志愿团的专家,对已经开业的中小创业者提供企业诊断服务,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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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型

坐落于东城区宽街山老胡同8号的创业指导服务大厅,是北京市创业指导中心为转变政府职能、营造良好创业环境、为广大创业者服务而成立的窗口型服务单位。大厅内设有创业项目征集、创业项目咨询、专家咨询、开业指导、政策咨询、创业培训等6个服务窗口,同时开展日常的创业项目展示。大厅每周一、三邀请创业指导专家在大厅为创业者提供门诊式咨询指导服务,并有资深的业内专家对已开业的创业者提供长达8个月的跟踪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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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变更

2010年6月7日,我走访了北京市创业指导中心,被拒之门外!该部门已经不受理个人业务,仅受理北京区、县劳动保障局的劳动服务管理中心的业务。其原来受理的业务已经分派到区、县劳动保障局的劳动服务管理中心。

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是什么级别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围绕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继续实施和完善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扩大项目范围。相关项目由各有关部门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之间的政策衔接。2009年,中央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各地也要因地制宜开展地方项目,鼓励和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对参加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各专门项目相关待遇政策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另行研究制定。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渠道。要进一步清理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和限制,为他们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形成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社会环境。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三、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创造条件,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企业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作用,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各地在实施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员工队伍的工作中,要引导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更多地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在2009年内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资金补助。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要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具体办法由科技、教育、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鼓励残疾人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和创业经营场所安排等扶持政策。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服务,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的“一条龙”服务。各地要建设完善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并保障其合法权益,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五、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的功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及高校要加强协作,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会和用人单位进校园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为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高校要强化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开设就业指导课并作为必修课程,重点帮助毕业生了解就业政策,提高求职技巧,调整就业预期。加强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建设,落实人员、场地和经费。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招聘活动安全保障,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大力组织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习实践,确保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能参加实习实践活动。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拓展一批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组织100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技能培训,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努力使相关专业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专场或其他形式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教育部门及高校要给予积极配合。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鉴定补贴。七、强化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对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摸清底数,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并组织他们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的活动。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将他们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八、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当地就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确定目标任务,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强工作考核和督查。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落实工作责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制定和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教育部门要指导高校大力加强在校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并继续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财政部门要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和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其他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工作。要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宣传,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形成全社会共同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的良好舆论环境。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二○○九年一月十九日(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

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大厅在哪

江西省就业创业中心属于省级。

2020年11月25日上午,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江西省深化省直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中第一家挂牌成立的新单位。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刘三秋,省委编办主任傅世平出席挂牌仪式。

根据江西省委、省政府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新成立的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就业创业指导、政策资金扶持、人才流动、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档案托管等重要职责。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江西省就业创业工作迈入了一个新纪元。

下一步,省人社厅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决策部署,理顺管理体制,形成工作合力,以职能、队伍、资源的整合,实现机构、工作、服务的融合,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全面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强化就业创业资源共享和政策协同,不断提升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奋力谱写江西省就业创业事业发展新篇章。

《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在哪里下载

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大厅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6号。。

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6号。  

对外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每周三15:00以后政治业务学习,不对外办公)。

监督电话:0451-82280821;0451-82280827。  

举报邮箱:jiuyechuangye126@163com。

扩展资料

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大厅的工作职责:

1、负责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

2、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3、负责制定中心工作中心的岗位职责并督促、检查、考核履行职责情况,确保日常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4、负责与用人单位,各级劳动、教育等主管部门协调和联系,构建校企、校政合作模式。

5、负责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联系我们

《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可以在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也可以在就业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等相关机构处获取。一般来说,在官网下载申领登记表的步骤如下:

1 打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2 在导航栏中找到相关的链接,如「就业创业」等;

3 进入相关页面后,可以在「表格下载」、「申请表格」等栏目中找到《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

4 点击下载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申领表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建议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下载相应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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