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区的建置沿革

核心提示1952年安庆市升为省辖市后进行区治裁并,将集贤区改为城中区。1955年3月撤销城中区,在其所属4乡及从怀宁县划入的十里铺、集贤、肖坑、谷桥、北安、竹园、五里7乡基础上成立安庆市郊区。1957年10月,将东流县(今属东至县)大渡口镇及王墩乡

1952年安庆市升为省辖市后进行区治裁并,将集贤区改为城中区。

1955年3月撤销城中区,在其所属4乡及从怀宁县划入的十里铺、集贤、肖坑、谷桥、北安、竹园、五里7乡基础上成立安庆市郊区。

1957年10月,将东流县(今属东至县)大渡口镇及王墩乡的联发、群众、大同农业社,庆丰乡的永庆、石棋农业社,大渡口乡的镇联、正荣、新庭、合意、联合农业社划入安庆市郊区。

1958年底,将怀宁县圣埠、马窝、老峰、柘山4个乡划入安庆市郊区。

1959年6月,撤销郊区,改设江北郊区和江南郊区。

1960年,成立十里铺、广圩、大渡口3个人民公社,江北郊区区公所并入广圩公社,江南郊区区公所并入大渡口公社。

1962年5月恢复郊区建置,与市农林水利局合署办公,辖十里铺、白泽湖、华中路、广圩、渔业、大渡口、金鸡笼7个人民公社。

1963年2月,将7个公社调整为21个公社和大渡口镇。6月,又将1957、1958年划入的乡镇(除圣埠大队)分别划回怀宁县和东至县,郊区下辖5个公社。

1969年初成立安庆市农业站革命委员会,行使郊区政府职能。1970年9月农业站革委会改称郊区革命委员会。

1979年底,怀宁县的新洲、长风、老峰、白泽湖4个公社以及总铺公社的东风、向阳、砂桥3个大队,桐城县的杨桥、花山、大枫3个公社和罗塘公社的将军、联兴、合兴、枞南4个大队,以及破罡湖、石塘湖水面划归安庆市郊区。

1981年,东方红蔬菜公社与市蔬菜公司合并组建安庆市蔬菜联合总公司,并成立龙狮桥办事处承担原公社行政职能。

1988年安庆市区划调整前,郊区区委与安庆市农委合署办公,郊区农林局、水产局、水利局、社队企业局对外分别加挂安庆市农林局、水产局、水利局、社队企业局衔牌。

2005年,安庆区划调整,撤销郊区,将原郊区的龙狮桥乡、长风乡、新洲乡和老峰镇划归迎江区,原郊区的十里铺乡(除眉山、象山、苏岗、砂桥、罗冲5个村)划归大观区,同时从怀宁县划入大龙山镇、五横乡,从桐城市划入罗岭镇,并设立大桥、菱北2个街道办事处,成立宜秀区。

马尾镇的历史沿革

1949年10月,废三沙镇建制,境域属第四区。1952年6月,成立三沙镇,由第四区代管,辖湖山、古镇2乡。1954年11月,成立海岛区,三沙、古镇2乡镇属海岛区,其余地区属第四区。1955年5月,从海岛区分设三沙区,下辖7乡镇。1958年,撤销三沙区,成立三沙人民公社,1959年辖三沙、古镇、古皓、湖山、金官、东角、芦竹7个大队。1961年5月,三沙公社复为三沙区,辖三沙、嵛山、湖山、金官、古皓5个公社。翌年10月,嵛山公社划属福鼎县,三沙区辖4个公社、26个大队。1966年6月,三沙区分设三沙镇。同年10月,三沙区改为三沙人民公社。1969年11月,三沙镇撤并于三沙人民公社,三沙人民公社辖25个大队、189个生产队。 1973年,第一艘进入中国大陆的“玉祥号”台轮停靠在霞浦三沙古镇港。1979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在三沙镇设立了首个台胞接待站、首个台轮停泊点,率先开展对台小额贸易和渔工劳务输出业务。 1983年11月,三沙人民公社改称三沙镇,下辖4个街道、27个大队、198个生产队、145个自然村。

1990年,三沙镇行政区域63.6平方公里。境内设中心、西澳、东澳、五澳4个街道和中心、西澳、东澳、五澳、陇头、东山、浮山、单斗、三坪、石头鼻、小皓、蔡洋、虞公亭、古桶、东壁、大路顶、八斗、二坑、金鸡、青官司、花竹、青官蓝、三农、金洋、烽火、古镇、三澳27个行政村,下辖27个居民小组、198个村民小组、149个自然村。镇人民政府驻三沙中心街248号。

2004年,三沙口岸被福建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福建省六个台货海上快运试点口岸之一;2005年,三沙口岸又被福建省人民政府确定为台轮停泊维修点;2006年,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批准在三沙镇建设中国大陆首个“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 2014年三沙镇被列为全国重点镇。

西晋太康三年(公元282年)号东冶港,清光绪末年称马江尾,民国二年(1913年)设马江镇,1951年更名为马尾镇,因地处马江之尾而得名,隶闽侯县。

1956年,撤销马尾乡,设立马尾镇。1958年改制为马尾人民公社。1960年1月,从闽侯县划归福州市,隶属郊区行政办事处。3月,撤销郊区行政办事处,复置马尾镇,隶属市人民委员会。1962年1月,恢复郊区行政办事处,马尾镇隶属之。 1969年马尾镇改制为马尾公社。1970年2月,与亭江公社、渔业公社合组为马江公社,直隶市革命委员会。5月,马江公社改制为马江区,下辖马尾、亭江、渔业3个公社。1972年1月,渔业公社划归市商业局水产站领导。1975年4月,亭江公社划归郊区管辖。1978年2月,撤销马江区并入郊区,复设马尾镇,连同马尾公社隶属郊区。

1982年8月,恢复马尾镇,拆郊区马尾镇和马尾公社成立马尾区,为市辖区之一,撤销马尾镇,设立马尾街道办事处。

1995年10月27日国务院(国函[1995]102号)批复调整福州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域:马尾镇辖马尾街道办事处和马尾镇,从原郊区划入的亭江、琅岐2个镇和岐山镇的魁岐、建坂、龙门、双协、快洲5个村。区人民政府驻地不变。1996年1月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从原郊区划入亭江、琅岐2个镇,马尾街道办事处更名为罗星街道办事处。

2000年,闽侯县闽江乡的闽亭、建亭2个村划归马尾镇亭江镇管辖,闽江乡的公婆、胜利、建星3个村划归马尾镇琅岐镇管辖。2000年,马尾镇辖1个街道、3个镇:罗星街道、马尾镇、亭江镇、琅岐镇。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总人口203527人,其中各街道(镇)人口(人):罗星街道60446马尾镇32462亭江镇41241琅岐镇69378

2001年,马尾镇辖罗星街道办事处和马尾、亭江、琅岐3个镇,设11个居委会、61个村委会。面积274平方千米,人口15.53万人。

2003年末,全区总面积190平方公里,辖马尾镇、亭江镇和罗星街道,总人口13.8万。

2005年,全区总面积204平方公里,辖马尾镇、亭江镇和罗星街道,总人口13.8万。

2006。全区总面积204平方公里,辖马尾镇、亭江镇和罗星街道,设47个村(社区),总人口13.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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