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办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

核心提示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其中有规定:(一)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其中有规定:

(一)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二)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三)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第二条规定: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你所要开办的动物饲养场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章第五至十条的相关规定。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可到县畜牧兽医局申请办理,办证时限为20个工作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县畜牧兽医局领取);

2、经营机构书面申请报告;

3、经营机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场所位置图;

5、经营场所室内平面图(含隔离、消毒场所);

6、无害化处理工艺流程图;

7、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8、营业执照或工商局核准的“预留名”复印件;

9、防疫、消毒制度;

10、疫情报告制度;

11、试卷一份;

12、专家组现场审核材料。

其他事项请询问当地畜牧兽医局

经管局跟什么单位合并了

关于畜牧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要点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及各乡镇、办事处的密切配合下,紧紧围绕全年工作任务及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农民增收为目的,不断调整养殖业结构,改善养殖生产环境,勤政务实,认真执法,搞好服务,使我市的养殖业生产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畜牧水产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1、生猪出栏25.86万头,存栏30.9万头,分别比去年增长10.2%和1.6%;

 2、商品肉牛出栏1.4万头,比去年增长16.6%;

 3、家禽出笼476.2万羽,存笼656万羽,分别比去年增长3.3%和0.5%;

 4、禽蛋产量5258吨,比去年增长5.2%;

 5、肉类总产30250吨,比去年增长8.5%;

 6、水产品产量16100吨,其中特种水产品产量7100吨,分别比去年增长6.6%和16%。

 (二)上半年养殖业运行特点

 1、生猪市场价格持续上涨,仔猪补栏快。全市生猪散养户空栏率小于5%,规模养猪场生猪生产总量呈上升趋势。上半年生猪生产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2、家禽生产逐渐恢复。今年年初,由于受禽流感的影响,家禽特别是水禽生产明显滑坡,禽流感过后,家禽养殖呈恢复性增长。目前,家禽生产比去年同期略有增长,所有山塘水库边形成了有水就有鸭的良好局面。

 3、牛、羊及牧草生产有所突破。今年以来,活牛及肉牛市场保持平稳增长势头,奶肉牛工程项目的实施和各乡镇办出台的一系列扶持种草养牛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户养牛的积极性,一批种草养牛户、繁殖小牛户发展起来。养羊生产由于小尾寒羊、南江黄羊在我市落户并持续发展,养羊、养牛成为畜牧业增长的一个亮点。

 4、水产养殖模式发生变化,名优特新水产品养殖力度加大。水产养殖由过去的混养、人放天养向主养、单养、精养模式改变,立体化养殖模式在我市的一些山塘水库得到了推广。今年上半年,水产品价格直线上扬,养殖效益大大提高。名特优新水产品如:樟树银鲫、彭泽鲫、鳜鱼、淡水珍珠等一些特种水产品落户我市,并形成规模化养殖势头。

 (三)上半年工作成绩

 1、畜禽生产由数量扩张向注重质量的无公害方向转变。

 在生猪生产保持良好增长的过程中,我们以无公害生产为突破口,培植养猪大户发展无公害优质生猪,并在硬件建设和软件服务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扶助,今年,我们以发展生态牧业小区为重点,加快无公害生产基地建设步伐。

 2、种草养畜和奶肉牛工程建设有一定的发展。今年,全市种草养牛、养羊发展势头较好,养牛、养羊生产在畜牧业中的`比重提高,特别是奶肉牛工程项目的实施,不仅改善了肉牛品种,还培植了一大批养牛专业户,为今后牛产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动物防疫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今年年初,我市对口蹄疫、猪瘟实施强制免疫,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迈出了新的一步,全市牲畜强制免疫密度达100%。特别是4月份实施的仔猪调入准调证制度,有效地控制了我市动物疫病的传播和流行,大大地促进了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4、名优特新水产品呈现前所未有的发展趋势。樟树银鲫已初具产业化规模,全市异育银鲫(樟树银鲫)养殖水面达7000多亩,其它特种水产如彭泽鲫、鳜鱼、叉尾鮰、中华绒蟹、南美白对虾、淡水珍珠等发展速度较快,经济效益可观。

 二、下步工作要点

 (一)抓疫病防治,严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在动物疫病防治上,一是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重大动物的防疫工作,加强消毒灭源,做到不留防疫空白点,确保防疫密度达100%,严防W病、Q病发生和流行;二是狠抓动物疑难病的诊断,不断提高兽医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诊断准确率,及时为养殖户排忧解难;三是严把检疫关,重点把好“五关”,即产地检疫关、进场(点)检疫关、宰前检疫关、宰后检疫关、市场监督检查关,防止畜禽购销中疫病的流入和病猪死禽进入市场交易。

 (二)抓市场整顿,确保畜禽产品安全。

 认真执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严厉打击制造、出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假冒兽药及其它破坏养殖业生产、经营环境的不法行为,确保养殖业顺利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抓队伍建设,提高畜牧兽医人员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兽医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从业水平和服务意识;二是大力开展新技术和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使养殖技术和养殖水平有大幅度的提高;三是建章立制,狠抓全局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对本系统工作人员严格行岗位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实行竞争上岗,优胜劣汰。

 (四)抓好科技下乡服务,大力推广新技术。

 大力宣传和推广养殖业新技术、新成果,积极指导群众引进良种,调整品种结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深入养殖户,开展各项技术服务,以此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为优化产业结构,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尽职尽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

 (五)抓作风转变,为民办实事。

 一是转变机关干部作风。倡导勤奋好学,敢于实践,深入基层,深入养殖户的良好风气,全面了解和掌握养殖行业的发展动态和市场供求信息,指导养殖户发展生产,为养殖户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二是认真按照上半年确立的十件实事抓好落实。办好《樟树畜牧水产简讯》,成立养猪、养鸭、养鱼等行业协会组织。在市畜牧水产局的指导下,组建上联市场,下系养殖户的流通服务机构,使产、供、销一体化服务得到全面发展,解决养殖生产中买难、卖难的供需矛盾,使养殖业产业化经营得到长足的发展。三是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引进獭兔、优质种猪等具有发展潜力的养殖业项目,促进全市养殖业生产更上一个新台阶。四是抓好畜牧和水产养殖业龙头企业和无公害基地的申报和准备工作,争创地方品牌和产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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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水产局、农机局、经管局、乡镇企业局、蔬菜办七单位统一合并为一个“大农业局”。

其中原农办、农业局、乡镇企业局、蔬菜办实行人、财、物统一由“大农业局”管理,其畜牧水产局、农机局、经管局属“大农业局”二级机构,实行独立核算。

经管局是县人民政府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农村财务管理及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股,直属单位农村经济审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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