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公积金装修贷款提取条件

核心提示如果说买房是人生一件大事,那么装修就是这件大事必不可少的环节。大家都知道买房可以用公积金进行贷款,对于住房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很多人都不了解。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下公积金装修贷款提取条件。住房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吗?一般来说,房屋装修不能提取住

如果说买房是人生一件大事,那么装修就是这件大事必不可少的环节。大家都知道买房可以用公积金进行贷款,对于住房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很多人都不了解。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下公积金装修贷款提取条件。

住房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一般来说,房屋装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为什么装修住房不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限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这四种行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支取。

很多人认为房屋装修应该算作房屋“大修”,事实上,公积金管理部门对于房屋大修是有具体界定的。所谓房屋大修是指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工程为大修工程。工程的范围包括房屋主体结构部位,如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因损坏影响房主的住用安全。大修工程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大修工程主要适用于严重损坏的房屋,很显然,房屋装修并不符合“大修”的条件。

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公积金政策有些许变动,具体情况:

“新版”公积金管理条例对提取条件进一步放宽。送审稿中首先明确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规定,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与现有版本提取条件相比,增加了装修自住住房和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两项用途,同时在公积金用作房租方面进一步放宽,原有版本对支付房租用途的规定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而可以提取配偶租房公积金则更进一步扩展了公积金的使用范围。

装修房子可以提取公积金吗这个问题的答案也不是一定的,也有部分城市出台了装修提取公积金和装修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具体还需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公积金装修贷款提取条件

缴存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省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房屋产权证明或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购买新房尚未拿到房屋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供全额购房发票以及开发商的交房通知书;

3、具有与经有权部门批准的装饰装修企业签定的住房装修合同、装修概算书及相关资料;居民自行装修的需提供工程预算表;

4、具有良好的信用,能保证提取公积金装修的真实性,并在提取公积金前投入项目建设,提供住房装修首付税控发票或工程预算表所需建材发票(职工自行装修)。

提取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

5、出国、出境定居的;

6、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去管理中心办理 。

公积金装修提取流程

(一) 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或房屋委托代管单位出具证明,以证明其自住房的确需要大修;

(二)到房屋修缮公司开具修缮预算证明,以确定所需费用;

(三)借款人持上述证明、个人贷款申请、单位担保证明、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等到主管部门申办贷款;

(四)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确定贷款额度、偿还期限和偿还方式;

(五)经过银行办理有关手续。

法律主观:

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进行装修,装修贷款申请的条件是: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同意提供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房屋权证可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商业贷款正常还款且无逾期还款记录。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友情链接
鄂ICP备19019357号-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