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顶基层施工注意事项

核心提示吊顶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和方法第五章 吊 顶 工 程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第511条 本章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为骨架,以各类石膏板、矿棉装饰吸声板、胶合板、纤维板、钙塑装饰板、塑料板、纤维水泥加压板、金属装饰板等为罩面板的吊顶

吊顶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第五章 吊 顶 工 程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511条

本章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为骨架,以各类石膏板、矿棉装饰吸声板、胶合板、纤维板、钙塑装饰板、塑料板、纤维水泥加压板、金属装饰板等为罩面板的吊顶工程的安装及验收。

第512条

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以及基层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513条

吊顶龙骨在运输安装时,不得扔摔、碰撞。龙骨应平放,防止变形;

罩面板在运输和安装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损坏板材的表面和边角。运输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受潮变形。

第514条

吊顶龙骨宜存放在地面平整的室内,并应采取措施,防止龙骨变形、生锈;罩面板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存放于地面平整、干燥、通风处,并根据不同罩面板的性质,分别采取措施,防止受潮变形。

第515条

罩面板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现浇板或预制板缝中,按设计要求设置预埋件或吊杆;

二、吊顶内的通风、水电管道及上人吊顶内的人行或安装通道,应安装完毕。消防管道安装并试压完毕;

三、吊顶内的灯槽、斜撑、剪刀撑等,应根据工程情况适当布置。轻型灯具应吊在主龙骨或附加龙骨上,重型灯具或电扇不得与吊顶龙骨联结,应另设吊钩;

四、罩面板应按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

第516条

罩面板安装前,应根据构造需要分块弹线。带装饰图案罩面板的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设汁无要求,宜由顶棚中间向两边对称排列安装。墙面与顶棚的接缝应交圈一致。

第517条

罩面板与墙面、窗帘盒、灯具等交接处应严密,不得有漏缝现象。

第518条 搁置式的轻质罩面板,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压卡装置。

第519条

罩面板不得有悬臂现象,应增设附加龙骨固定。

第5110条

施工用的临时马道应架设或吊挂在结构受力构件上,严禁以吊顶龙骨作为支撑点。

第5111条

吊顶施工过程中,土建与电气设备等安装作业应密切配合,特别是预留孔洞、吊灯等处的补强应符合设计要求,以保证安全。

第5112条

罩面板安装后,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损坏。

第二节 材 料 质 量 要 求

第521条

各类罩面板不应有气泡、起皮、裂纹、缺角、污垢和吊装不完整等缺陷,表面应平整,边缘应整齐,色泽应一致。穿孔板的孔距应排列整齐;暗装的吸声材料应有防散落措施。

胶合板、木质纤维板不应脱胶、变色和腐朽;

各类罩面板的质量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522条

吊顶工程所用的木龙骨、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及其配件应符合有关规行国家标准。

第523条

安装罩面板的紧固件,宜采用镀锌制品,预埋的木砖应作防腐处理。

第524条

胶粘剂的类型应按所用罩面板的品种配套选用,现场配制的胶粘剂,其配合比应由试验确定。

第三节 龙 骨 安 装

第531条 安装吊顶龙骨的基体质量,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532条

根据吊顶的设计标高在四周墙上弹线。弹线应清楚,位置准确,其水平允许偏差±5mm。

第533条

主龙骨吊点间距,应按设计推荐系列选择,中间部分应起拱,金属龙骨起拱高度应不小于房间短向跨度的1/200,主龙骨安装后应及时校正其位置和标高。

第534条

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超过300mm,否则应增设吊杆,以免主龙骨下坠。

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点构造或增设吊杆,以保证吊顶质量。

第535条

吊杆应通直并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当预埋的吊杆需接长时,必须搭接焊牢,焊缝均匀饱满。

第536条

次龙骨(中或小龙骨,下同)应紧贴主龙骨安装。当用白攻螺钉安装板材时,板材的接缝处,必须安装在宽度不小于40mm的次龙骨上。

第537条

根据板材布置的需要,应事先准备尺寸合格的横撑龙骨,用连接件将其两端连接在通长次龙骨上。明龙骨系列的横撑龙骨与通长次龙骨的间隙不得大于lmm。

第538条

边龙骨应按设计要求弹线,固定在四周墙上。

第539条

全面校正主、次龙骨的位置及水平度。连接件应错位安装。明龙骨应目测无明显弯曲。通长次龙骨连接处的对接错位偏差不得超过2mm。

校正后应将龙骨的所有吊挂件、连接件拧夹紧。

第5310条

检查安装好吊顶骨架,应牢固可靠。

第5311条

吊顶本龙骨的安装,应按现行《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注:按国家标准GB11981—89《建筑用轻钢龙骨》规定,主龙骨称为承载龙骨,次龙骨称为覆面龙骨。

第四节 石 膏 板 安 装

第541条

石膏板的安装(包括各种石膏平板、穿孔石膏板以及半穿孔吸声石膏板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钉固法安装,螺钉与板边距离应不小于

15mm,螺钉间距以150~170mm为宜,均匀布置,并与板面垂直。钉头嵌入石膏板深度以05~lmm为宜,钉帽应涂刷防锈涂料,并用石膏腻子抹平;

二、粘结法安装,胶粘剂应涂抹均匀,不得漏涂,粘实粘牢。

第542条

深浮雕嵌装式装饰石膏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板材与龙骨应系列配套;

二、板材安装应确保企口的相互咬接及图案花纹的吻合;

三、板与龙骨嵌装时,应防止相互挤压过紧或脱挂。

第543条

纸面石膏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板材应在自由状态下进行固定,防止出现弯棱、凸鼓现象;

二、纸面石膏板的长边(即包封边)应沿纵向次龙骨铺设;

三、自攻螺钉与纸面石膏板边距离:面纸包封的板边以10~15mm为宜,切割的板边以15~20mm为宜;

四、固定石膏板的次龙骨间距一般不应大于600mm,在南方潮湿地区,间距应适当减小,以300mm为宜;

五、钉距以150~170mm为宜,螺钉应与板面垂直。弯曲、变形的螺钉应剔除,并在相隔50mm的部位另安螺钉;

六、安装双层石膏板时,面层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七、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

八、纸面石膏板与龙骨固定,应从一块板的中间向板的四边固定,不得多点同时作业;

九、螺钉头宜略埋入板面,并不使纸面破损。钉眼应作除锈处理并用石膏腻子抹平;

十、拌制石膏腻子,必须用清洁水和清洁容器。

第五节 其 它 罩 面 板 安 装

第551条

矿棉装饰吸声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房间内湿度大时不宜安装;

二、安装时,吸声板上不得放置其它材料,防止板材受压变形;

三、安装时,应使吸声板背面的箭头方向和白线方向一致,以保证花样、图案的整体性;

四、采用复合粘贴法安装,胶粘剂未完全固化前,板材不得有强裂震动,并应保持房间内的通风;

五、采用搁置法安装,应留有板材安装缝,每边缝隙不宜大于1mm。

第552条

胶合板、纤维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胶合板可用钉子固定,钉距为80~150mm,钉长为25~35mm,钉帽应打扁,并进入板面O5~1mm,打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二、纤维板可用钉子固定,钉距为80~12Omm,钉长为20~3Omm,钉帽进入板面O5mm,钉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硬质纤维板应用水浸透,自然阴干后安装;

三、胶合板、纤维板用木条固定时,钉跟不应大干200mm,钉帽应打扁,并进入木压条05~10mm,钉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四、胶合板面如涂刷清漆时,相邻板面的木纹和颜色应近似;

五、带绒面的穿孔装饰板用螺钉固定时,钉距不宜大于120mm,钉帽应与板面齐平,排列整齐,并用与板面相同颜色的涂料涂饰。

第553条

装饰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钙塑装饰板用胶粘剂粘贴时,涂胶应均匀;粘贴后,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并及时擦去挤出的胶液;

用钉固定时,钉距不宜大于150mm,钉帽应与板面齐平,排列整齐,并用与板面颜色相同的涂料涂饰;

二、钙塑装饰板的交角处,用塑料装饰小花固定时,应使用木螺钉,并在小花之间滑板边按等距离加订固定;

用压条固定时,压条应平直,接口严密,不得翘曲。

第554条

塑料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粘贴板材的水泥砂浆基层,必须坚硬平整、洁净,含水率不得大于8%。基层表面如有麻面,宜采用乳胶腻子修平整,再用乳胶水溶液涂刷一遍,以增加粘结力;

二、塑料板粘贴前,基层表面应按分块尺寸弹线预排。粘贴时,每次涂刷胶粘剂的面积不宜过大,厚度应均匀,粘贴后,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并及时擦去挤出的胶液;

三、安装塑料贴面复合板时,应先钻孔,后用木螺钉和垫圈或金属压条固定;

用木螺钉时,钉距一般为400~500mm,钉帽应排列整齐;

用金属压条时,先用钉将塑料贴面复合板临时固定,然后加盖金属压条,压条应平直、接口严密。

第555条

纤维水泥加压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龙骨间距、螺钉与板边距离及螺钉间距等应满足设计要求和有关产品的要求;

二,纤维水泥加压板与龙骨固定时,所用手电钻钻头直径应比选用螺钉直径小05-1mm,固定后,钉帽作防锈处理,并用油性腻子嵌平;

三、用密封膏、石膏腻子或掺聚乙烯醇缩甲醛(1O7)胶的水泥砂浆嵌涂板缝并刮平,硬化后用砂纸磨光;板缝宽度应小于5mm;

四、板材的开孔和切割,应按产品的有关要求进行。

第556条

金属装饰板的安装(包括各种金属条板、金属方板和金属格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条板式吊顶龙骨一般可直接吊挂,也可增加主龙骨,主龙骨间距不大于12m,条板式吊顶龙骨形式应与条板配套;

方板吊顶次龙骨分明装T型和暗装卡口两种,根据金属方板式样选定次龙骨,次龙骨与主龙骨间用固定件连接;

金属格栅的龙骨可明装也可暗装,龙骨间距由格栅做法确定;

二、金属板吊顶与四周墙面所留空隙,用露明的金属压缝条或补边吊顶找齐,金属压缝条材质应与金属面板相同。

第六节 工 程 验 收

第561条 检查数量

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过道按10延长米,礼堂、厂房等大间按两轴线为1间,但不少于3间。

第562条

检查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以及基层构造、固定方法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第563条

罩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污染、拆裂、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接缝应均匀一致,粘贴的罩面板不得有脱层,胶合板不得有刨透之处。

第564条

搁置的罩面板不得有漏、透、翘角现象。

第565条 吊顶罩面板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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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吊顶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要点

(1)安装龙骨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管道、设备及其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

(2)吊顶工程的木吊杆、木龙骨和木饰面板必须进行防火处理,并应符合有关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3)吊顶工程中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4)安装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及验收。

(5)吊杆的间距不得大于1200mm,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mm时,应增加吊杆。当吊杆长度大于15m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

(6)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二、 暗龙骨吊顶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1)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2)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3)暗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

(4)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龙骨应经过表明防腐处理;木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5)石膏板的接缝应按其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板缝防裂处理。安装双层石膏板时,面层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并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6)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7)饰面上的灯具、感应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感应器、喷淋头与灯具的间距不得小于300mm。

(8)金属吊杆、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无翘曲、锤印。木质吊杆、龙骨应顺直,无劈裂、变形。

(9)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三、 明龙骨吊顶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1)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2)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饰面材料为玻璃板时,应使用安全玻璃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3)饰面材料的安装应稳固严密。饰面材料与龙骨的搭接宽度应大于龙骨受力面宽度的2/3。

(4)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龙骨应进行表面防腐处理;木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5)明龙骨吊顶工程的吊顶和龙骨安装必须牢固。

(6)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饰面板与明龙骨的搭接应平整、吻合,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7) 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感应器、喷淋头与灯具的间距不得小于300mm。

(8)金属龙骨的接缝应平整、吻合、颜色一致,不得有划伤、擦伤等表面缺陷。木质龙骨应平整、顺直,无劈裂。

(9)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例题: 龙骨架各接点必须牢固可靠,拚缝严密无松动,安全可靠,应按房间短向跨度的( )起拱。(单选题 )

A1/200 B1-3/1000 C1/300 D1/100

答案:B 因为规范要求应按房间短向跨度1‰-3‰起拱。

例题:吊顶工程的构造由()组成。

A.支承部分B结合层C基层D面层E.找平层

答案:ACD

解题思路:吊顶工程的构造由支承部分、基层及面层组成。支承部分由吊杆和主龙骨组成;基层由次龙骨组成;面层是顶棚的装饰层。所以正确选项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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