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第一代农民工求生存为主不同,学技术成为第二代农民工外出务工的一个重要原因,他们大多希望有一技之长以谋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有56.9%的第二代农民工认为打工是为了多挣钱,但也有高达62.6%的人未来有做老板的打算,“有自己的事业”是他们中不少人的最高理想。
由于第二代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较高,因此他们对文化精神生活也有着强烈的需求,很多人认为看电视、看报纸都只是较低层次的精神需求,但由于收入较低,他们只能选择比较廉价的文化消费方式。调查显示,31.2%的人在工作之余选择学习,56.2%的人希望当地有关机构能组织开展各种技能培训。

第二代农民工在选择工作时,非常关注“对人的尊重”,希望被他人尊重和被社会认可。调查中,第二代农民工对一些公司控制加班时间,进行人性化管理非常满意,认为这样会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工作的信心和动力更大。
调查显示,尽管目前城市的管理、服务与青年农民工的实际需要相差甚远,但仍有27.4%的人希望一直呆在城市参与城市建设和分享城市发展成果。广东省青年干部学院青年研究所所长谭建光认为,这说明第二代农民工内心对城市的认同感和渴望融入的心理,他们希望参与城市种种公共活动,体现自己的价值。
“民工潮”兴起于改革开放初。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一个又一个躁动的身影,告别“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模式,义无反顾地闯进陌生的城镇,汇聚成让人叹为观止的亿万农民工大军。一方面似乎是永远汹涌的“民工潮”,另一方面民工开始回流。2007年,湖南劳务输出达1093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人数的30%,近年,湖南各地纷纷对回乡创业者制订优惠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和金融服务力度,提倡和鼓励“劳务湘军”回乡创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湖南全省已有约30万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创办“回流型”企业3.3万多个,吸纳近120万农村劳动力。
80后农民工的生活逐渐被城市化,他们在穿着、饮食习惯、价值观念、谈吐、思维方式等方面逐渐与城市的孩子接近,城市的“向心力”日益增强,如何为他们提供就业教育机会、提高他们自身素质、完善进城配套政策等已成为当前政府部门思考的课题。许许多多像万春水一样的老民工回乡后一去不还。取而代之的是小杰这样的年轻娃子。他们有文化,有想法,更加的不安分。这些80后民工的精彩故事,告诉我们一个结果,那就是外出、赚钱、回乡、建房、再出来,已经不是民工们外出打工的唯一选择。人生的路,在农民工的脚下,越走越宽。
农村创业做什么生意好?
农业部办公厅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以来,各地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进行了有效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性、紧迫性
(一)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放在三农工作突出位置加以落实。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是伴随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必然趋势。目前我国农业劳动力供求关系已进入总量过剩与结构性、区域性短缺并存新阶段,关键农时缺人手、现代农业缺人才、新农村建设缺人力问题日显普遍。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农业科技,着力解决农业生产力发展问题,明确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突出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完善农业生产关系,进一步强调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力量,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关键在于激发农民自身活力。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有利于农民逐渐淡出身份属性,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必须同步推进农民职业化进程。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重要职责,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将其放在三农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需求导向、综合配套”的原则,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推动落实,培养和稳定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壮大新型生产经营主体。
(二)准确把握新型职业农民主要类型及内涵特征。从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农业生产经营现状及发展趋势看,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占有一定的资源、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有一定的资金投入能力、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农业劳动力,主要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等。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是指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中较为稳定地从事农业劳动作业,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农业劳动力,主要是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是指在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或个体直接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主要是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
(三)进一步明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一项关系三农发展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结合实际做好顶层设计,并大胆试验,积极探索路径和方法。试点工作主要包括三项基本任务。一是探索构建一套制度体系,包括教育培训制度、认定管理制度和扶持政策体系。通过试点,提出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和具体内容,力争在制度上有所创新,在政策上取得突破。二是培养认定一批新型职业农民。以“让更多的农民成为新型职业农民”为目标,以“生产更多更好更安全的农产品供给社会”为方向,针对重点对象开展系统教育培训,结合认定和扶持,加快培养一批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各试点县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为重点,确保试点期间每县培养认定500-1000名。三是建立一套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是实施动态管理、开展经常性培训、提供生产经营服务、落实扶持政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试点县要结合实际,具体提出信息采集类别,并据此建立健全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档案。
二、积极探索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
(四)建立农民教育培训制度。各试点县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当地农业劳动力状况,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作为重点对象,根据不同类型新型职业农民从业特点及能力素质要求,科学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要坚持生产经营型分产业、专业技能型按工种、社会服务型按岗位开展农业系统培训或实施农科职业教育,不能代之以一般的普及性培训或简单的“一事一训”。要尊重农民意愿、顺应务农农民的学习规律,采取“就地就近”和“农学结合”等灵活的方式开展教育培训。要围绕增强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课程体系和师资队伍建设,创新教学方法,改进考核评价办法。要建立经常性培训制度,各地要着眼帮助新型职业农民适应农业产业政策调整、农业科技进步、农产品市场变化和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水平,明确经常性培训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培训机构、经费投入和保障措施,建立与干部继续教育、工人岗位培训相类似的新型职业农民全员经常性培训制度。
(五)积极探索农业后继者培养途径。在做好对现有务农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各地还要以保证农业后继有人为目标,开展农业后继者培养,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吸引农业院校特别是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回乡务农创业,支持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招录农村有志青年特别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的“农二代”,培养爱农、懂农、务农的农业后继者。各试点县要把回乡务农创业的大学生、青壮年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作为当前农业后继者培养重点,纳入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计划。
(六)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各地要切实加强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专业化、标准化水平。要统筹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加快构建和完善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等农民教育培训专门机构为主体,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农业科研院所、农业大学、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广泛参与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经常性、制度化的教育培训需求。
三、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管理
(七)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必要性的认识。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建立完整的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有利于统筹培养和稳定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落实支持扶持政策;有利于实施动态管理,开展经常性培训和跟踪服务,帮助其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引导其更好地履行责任义务。各试点县要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为重点,研究制定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开展认定管理和信息档案建立工作。
(八)明确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的基本原则。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政府主导原则。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发布认定管理办法,明确认定管理的职能部门。二是农民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制和限制符合条件的农民参加认定,主要通过政策和宣传引导,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三是动态管理原则。要建立新型职业农民退出机制,对已不再符合条件的,应按规定及程序予以退出,并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四是与扶持政策挂钩原则。现有或即将出台的扶持政策必须向经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并增强政策的吸引力和针对性。
(九)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主要内容。认定管理办法中应明确认定条件、认定标准、认定程序、认定主体、承办机构、相关责任,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是认定管理的重点,主要依据“五个基本特征”,充分考虑不同产业、不同地域、不同生产力水平等因素,分产业确定认定条件和标准。重点考虑三个因素:一是以农业为职业,主要从职业道德、农业劳动时间和主要收入来源等方面考虑;二是教育培训情况,根据我国国情农情和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应考虑把接受过农业系统培训、农业职业技能鉴定或中等及以上农科教育作为基本认定条件;三是生产经营规模,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且不低于外出务工收入水平确定生产经营规模,并与当地扶持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确定的生产经营规模相衔接。

四、制定和落实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
(十)加强扶持政策研究。主要研究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土地流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农业补贴、农业保险、社会保障等。要将现有的特别是新增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形成清晰完整的扶持政策体系,涉及宏观或需要更高层次出台的扶持政策,应提出具体政策建议。
(十一)落实扶持政策。各试点县要将扶持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特别是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的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社会化服务人员、农村实用人才的政策措施,细化落实到经过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使种粮务农不吃亏、得实惠。要通过设立教育培训专项或争取农科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等,落实教育培训经费,试点县阳光工程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主要转向培训新型职业农民。
五、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各项工作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县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目标、任务、阶段进展、政策措施和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设计和整体规划。建立有农业、财政、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融、保险等部门参加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试点工作季度调度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协调推进试点各项工作。要细化试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并争取纳入相关职能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十三)加快试点进度。要加快推进试点各项工作,尽快选定一批教育培训对象,结合阳光工程等培训项目开展农业系统培训。按照认定标准,加快认定新型职业农民,落实相应的扶持政策,逐步发展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十四)加强总结宣传。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好的典型,营造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良好环境,加快形成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各具特色、稳步推进的良好格局。
1.奶牛:现在奶牛的缺口比较大,牛奶需求量逐年增加,现在一头奶牛从牛奶这个角度每年可赚3000-5000,如果下牛犊,则收入更多一些5000-6000左右。奶牛的行业是个高投入高产出的行业,奶牛每天的投入费用15元每天,现在15000元左右一头年产6吨奶的奶牛,当前的这个季节是奶牛的旺季。有些地区现在从外国进口牛奶奶粉,进而还原成奶或酸奶,降低成本。城边地区的缺口量比较大,所以可以发展一下。
2.肉牛:当前草食性动物前景最好的,安乐氏牛现是品种最好的,肉为上等的牛肉,大理石花纹非常明显,体形小,饲料消耗小。
3.羊
(1)以绒为主
效益最好。绒山羊在盖州是育种基地,辽宁的绒山羊世界闻名,特点是体型比较大,出绒率高,抗病性强。每只绒羊大概180元的效益,但这些钱用于饲养费用,净赚的是羊羔钱,基本上两年三胎。
现在来看,5年内,绒羊不会达到饱和状态,换句话,羊绒不会没有人要。
原来的放牧型的变为圈舍型养殖,其中也存在着青饲料来源问题,可以种些青饲料,如墨西哥玉米,该玉米的特点是,可多茬收割。大概每亩的播种量1斤左右。
(2)以毛为主
原来主要是东北细毛羊,现在基本上被淘汰,现在引进的是超细毛羊,该羊的毛介于羊毛和羊绒之间,前景看好。

(3)以肉为主
原来以夏络莱为父本,小尾寒羊为母本,后代的特点是:出肉率高,产仔率高。除了肉之外,还可以靠羊羔赚钱。特别是人民饮食的变化,牛羊肉的消费量逐渐会增加。
(4)以奶为主
传统的为小奶山羊,国外最近引进了一批绵羊类的奶羊,该品种的羊,每天可以挤10斤奶,朝阳种畜场已经引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