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业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资料、各种证书及相关材料等。
2、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进行申请受理、初审。

3、孵化基地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论证、评估。

4、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根据专家论证、评估意见,作出是否同意入驻的决定。
5、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与批准入驻的企业签署入驻协议。
天津: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最高可获100万资金扶持
昨天(8日),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天津市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园)实施办法》,针对以大学生初次创业为孵化对象的创业孵化基地,给予资金扶持,鼓励培育大学生创业主体,促进更多大学生创业。
该办法规定,对吸纳初次创业大学生30户以上,带动就业100人以上的创业孵化基地,给予5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吸纳45户以上,带动就业 150人以上的,给予75万元的.资金扶持;对吸纳50户以上,带动就业200人以上的,给予10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于享受扶持政策1年以上,新吸纳初次创业大学生户数、新增带动就业人数达到上述条件的,仍可再次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初次创业是指大学生创业者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在年度内入驻创业孵化基地。
同时,办法还对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条件、申报流程以及所需要件作出详细规定,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即日起可到市人力社保部门或所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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